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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8-11-29 11:29:52  来源:  【 】  分享: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贯彻落实城市安全发展意见实施方案》,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实施方案》提出,要扎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了四大类、12项主要任务。  
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方面,实施方案提出: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城镇供水、供热、道路桥梁、垃圾处理、排水与污水处理等设施的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加强设施设备安全巡查与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制定完善安全标准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技术标准:  

城市高层建筑  

大型综合体  

综合交通枢纽  

隧道桥梁  

管线管廊  

轨道交通  

燃气工程  

排水防涝  

垃圾填埋场  

渣土受纳场  

  ……  

提高安全和应急设施标准要求,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能力。  
 
 
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提出:  
 
 
●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  
强化日常巡查,加大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场所、区域的巡查频率。  
加强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房屋产权人和管理单位加强对房屋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应对突发气象灾害能力。  
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安全监管。  
 
●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贯彻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标准化考评覆盖率和考评质量。  
 
●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提高地震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能力,充实震后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队伍,落实应急评估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  
防范市政设施、地下管线毁坏导致的次生灾害,提高供水、供气、救援道路桥梁等设施快速修复能力。  
 
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求: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安全生产失信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积极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落实发生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依法依规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  
 
●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继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推动城市治理方式创新,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城市治理新格局。  
 
●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创新监管执法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升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水平。  
加强监管执法机构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力量。  
强化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推动监管部门和人员履职尽责。  
建设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增强监管执法效能。  
 
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方面,《实施方案》要求:  
 
 
●强化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  
加强城市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部门之间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与市场监管、信用管理数据信息互联、资源共享。  
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大数据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通过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等平台,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素质、技能。  
编制修订职业技能标准,将安全知识作为必备知识单列。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及相关教材、课件的开发,应突出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内容。  
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提升公众安全素质  
持续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国家防灾减灾日活动,加大宣传、教育、警示工作力度,提升行业和公众安全生产、抗震防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鼓励建设具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场馆,积极推进把安全文化元素融入公园、街道、社区,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全文如下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务局,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贯彻落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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